荣誉称号¶
荣誉称号主要表彰学生在学业、学生工作、社会实践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表现,通常颁发荣誉证书,不一定附带奖金。评选通知一般由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通过学校邮箱发送,具体对象、名额、材料和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。
浙江省优秀毕业生¶
浙江省优秀毕业生用于表彰勤奋学习、积极进取,在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本科毕业生。
- 申请及评选时间: 通常为每年 2—3 月;
- 通知渠道: 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通过学校邮箱发送评选通知;
- 注意事项: 具体申请资格、名额和评选办法以当年政府部门及学校通知为准。
宁波市思想政治工作系列奖¶
该系列奖项旨在落实诚信人才培养任务,调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提高思想政治工作质量。
- 申请及评选时间: 通常为每年 12 月至次年 1 月;
- 通知渠道: 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通过学校邮箱发送评选通知;
- 注意事项: 具体奖项类别、申请对象和评选办法以当年政府部门及学校通知为准。
宝钢优秀学生奖¶
宝钢优秀学生奖由宝钢教育基金会于 2016 年在学校设立,旨在奖励优秀本科生,推动尊师重教、人才培养和产学合作。
- 申请及评选时间: 通常为每年 8—9 月;
- 通知渠道: 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通过学校邮箱发送评选通知;
- 注意事项: 具体申请条件、名额和评选办法以当年学校通知为准。
宁波诺丁汉大学优秀学生系列荣誉¶
校级优秀学生系列荣誉包括优秀大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。通常在每年 4—5 月开展申请和评选,由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通过学校邮箱发送通知。秋季入学的大一新生因无法提供上一学年在校成绩证明,不在该系列荣誉的参选范围内。
优秀大学生(校级优秀学生)¶
根据学校 2026 年 3 月发布的《宁波诺丁汉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》,参评对象为全日制注册在读本科生,不包括大一学生和“2+2”项目大四学生,获评比例为符合参评条件学生总数的 1%。
申请者须同时满足:
- 在校期间没有违法、违规或违纪记录,尊敬师长、团结同学;
- 学习态度端正、成绩优良,在校期间没有补考记录;
- 在评选办法指定的秋季学期获得校级学术奖学金,即校长奖学金、执行校长奖学金或院长奖学金;
- 在校期间曾代表学校获得市级、省级或全国级比赛的个人或团队荣誉,或在相应级别刊物发表文章;
- 积极参加学校正式注册的学生组织或社团活动,并有突出表现;
-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,并有突出表现。
该荣誉每学年第二学期评选一次,由学校统筹、各学院独立开展初评;获奖名单公示 5 天,获奖者获得校级荣誉证书。具体材料的可追溯学年和当届资格要求以评选通知为准。
优秀学生干部¶
根据学校 2026 年 4 月发布的《2025—2026 学年宁波诺丁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》,参评对象为学校正式注册的学生组织、社团及体育俱乐部学生干部,不包括党、团相关学生组织,获评比例为符合参评条件学生干部总数的 5%。
申请者须同时满足:
- 在校期间没有违法、违规或违纪记录,尊敬师长、团结同学;
- 学习态度端正、成绩优良,评选学年没有补考记录;
- 在正式注册的学生组织担任正部长或以上职务,或在社团、体育俱乐部担任正社长或以上职务,任职满一个学年;
- 申请材料属于当届评选办法规定的学年范围。
同一学年已经获得梦想奖学金个人类奖项的学生,不再参加优秀学生干部评选。该荣誉每学年第二学期评选一次,获奖名单公示 5 天,获奖者获得校级荣誉证书。
优秀毕业生¶
校级优秀毕业生属于优秀学生系列荣誉之一,通常与优秀大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在每年 4—5 月集中开展评选。具体申请对象、成绩要求、评选比例和材料清单以当年学校邮件及评选办法为准。